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有关高校招收国防生的专业。达到报考高校在本地体检面试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地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
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审和体检均合格考生的有关材料装入档案,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填报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条件或未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外,还从与军队签订依托培养协议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具备国防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如考取了与军队签约的普通高校,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签约的高校专门设有国防生选拔培养办公室。本科生一般从二年级开始选拔,研究生一般从一年级选拔。
国防奖学金如何实施?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标准根据市场物价和高校学费情况制订,由部分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
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普通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目前,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暂为5000元/年。不过数目并不是固定不变,如广州军区每年会根据国防生一年以来的学习、生活的表现情况对国防生划分一个档次,最低是4000元,高的可达8000元。当然所有人都会享受到。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因身体或其他方面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属学生主观因素的予以淘汰,属客观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予以终止协议。在享受国防奖学金期间或毕业时故意不履行协议的学生,认定其为违约。违约者必须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并应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个别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